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租稅優惠
依據《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》提供國際專業人才之實質租稅減免
核心減免優惠
符合條件之外國特定專業人才,薪資所得超過新臺幣 300 萬元部分之半數免予計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,且不適用海外所得基本稅額規定。
適用資格與條件亮點
身分與首次核准
在我國無戶籍,因工作首次核准在我國居留,或依規定取得就業金卡並於有效期間受聘僱從事專業工作。
薪資所得門檻
於首次成為我國居住者且薪資所得超過新臺幣 300 萬元之課稅年度起算。
年限與居住天數
5年內各該在我國居留滿 183 日之課稅年度,超過 300 萬元部分之半數免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