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創業必看!公司命名與登記常見 Q&A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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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命名與登記常見 Q&A

掌握公司命名實戰技巧,避開審查退件的地雷區

💡 公司命名與登記常見 Q&A

實務核心問題解析
Q1: 公司名稱跟別人重複,如果只是加上「新」、「正」、「好」可以過關嗎?

答案: 不行

解析:根據主管機關審查慣例,即使在既有名稱前後加上「新、好、老、大、小、真、正、原、純、正港、正統」或行號常用的「堂、記、行、號、社」等修飾文字,仍會被視為名稱重複或近似而遭到退件。

Q2: 公司名稱可以包含英文字母、阿拉伯數字或特殊符號嗎?

答案: 不行

解析:依據《公司法》及相關預查審核準則規定,公司名稱必須使用我國通用文字(繁體中文)。像英文縮寫、阿拉伯數字(如 168)、或是特殊符號(如 &、@、#)都不能直接作為法定公司名稱登記。不過,這些英文或符號未來可以另外註冊為「商標」或作為行銷品牌使用。

Q3: 公司名稱預查通過了,就代表公司一定能順利設立成功嗎?

答案: 不一定

解析:名稱預查通過僅代表「名稱沒有與他人重複且符合字體規範」。後續在辦理設立登記時,若營業項目填寫錯誤、資本額驗資不實、地址分區不符或相關書件有誤,仍會被主管機關要求補件或退回。

Q4: 如果公司名稱取名為「台灣總部」、「中央科技」,審查會過嗎?

答案: 絕對不會通過

解析:依規定不得使用易使人誤認與政府機關、國家級單位、公益團體有關的字眼(如中央、國家、總統、局、署、協會、基金會等),也不得使用暗示獨占或誇大不實的詞彙(如「唯一」、「第一品牌」),否則送審時會直接遭到駁回。

Q5: 為什麼建議一次準備 3 到 5 個備選名稱?

核心目的: 降低因「近似」或「已被註冊」而延誤的時間。

解析: 許多創業者常因主觀覺得沒人用的名字,送審時才發現與別人生意性質相近或字音字形近似而被退件。在線上申請預查時,系統通常會需要填寫順位候補(一次送出多個備選),提前準備好 3 至 5 個口袋名單,能有效避免因單一名稱沒過而需重新排隊送件的困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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