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7 最新稅務指南
無台灣身分證外國人在台稅務居民身分與綜合所得稅申報 Q&A
隨著台灣持續擴大吸引國際人才與外籍專業人士,針對無戶籍外國人在台居留與報稅的關鍵疑問,本文為您一次解析!
Q1
無台灣身分證的外國人,如何判定自己是「稅務居民」還是「非居住者」?
A:主要依據在台「居留天數」來判定。
在沒有台灣戶籍的情況下,稅務身分是以當年度(1月1日至12月31日)在台灣實際居留的累計天數來劃分:
- 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(稅務居民): 同一課稅年度內,在台灣境內居留合計滿 183 天(含)以上者。
-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(非居住者): 同一課稅年度內,在台灣境內居留合計未滿 183 天者。
💡 貼心小提醒: 離境出差、旅遊或短暫返國的日數,在計算 183 天時通常會被扣除,請務必保留好護照入出境紀錄以利核對。
Q2
稅務居民與非居住者,在綜合所得稅的課稅與申報方式有何不同?
A:兩者的計稅基礎、適用稅率及申報流程完全不同。
| 項目 | 稅務居民(居留 ≥ 183天) | 非居住者(居留 < 183天) |
|---|---|---|
| 申報方式 | 須於次年 5 月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(或於離境前辦理離境申報) | 由扣繳義務人按規定稅率就源扣繳,原則上不需自行辦理結算申報 |
| 適用稅率 | 採累進稅率(依級距為 5% ~ 40%) | • 薪資:全月薪資未超過基本工資 1.5 倍者扣 6%;超過者扣 18% • 其他所得(如利息、租金等):多數按 20% 扣繳 |
| 免稅額與扣除額 | 可減除免稅額、標準/列舉扣除額、薪資特別扣除額及基本生活費差額 | 不可減除免稅額與一般扣除額 |
Q3
如果被判定為「稅務居民」,報稅時有哪些常見的扣除額可以減輕負擔?
A:稅務居民享有的報稅減免與台灣本國國民大致相同,包含:
- 免稅額: 每人享有固定的新台幣免稅額(依年度公告為準)。
- 標準扣除額 / 列舉扣除額: 可二選一申報。
- 特別扣除額: 常見的包含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、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、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、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及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等。
- 基本生活費差額: 若申報戶基本生活費用總額大於免稅額及扣除額合計數,其差額得自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。
Q4
外國人在台若有境外所得或境外雇主給付的報酬,需要申報嗎?
A:視您的稅務身分與所得性質而定:
- 如果是「非居住者」: 僅需就「中華民國來源所得」納稅;若是在台灣境外提供勞務而自境外雇主取得之報酬,不予課稅。
- 如果是「稅務居民」:
- 除了台灣來源所得外,若有因在台灣境內提供勞務而自境外雇主取得的勞務報酬,也必須合併申報。
- 此外,若全戶海外所得(含港澳)總計達新台幣 100 萬元以上,則需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(最低稅負制)進行評估申報。
Q5
無戶籍外國人要如何進行申報?若中途離境該怎麼辦?
A:依據離境與否,申報時間點各有規定:
- 一般年度如常居留(居住者): 須於每年 5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 登入國稅局外僑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系統,或前往各地區國稅局外僑服務窗口辦理結算申報。
- 年度中途離境且不再返台(居住者身分): 應在離境前一週內辦理離境申報。
- 委託他人代辦: 若本人不便親自辦理,可委託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具納稅能力之代理人(或具台灣國籍之配偶)代為申報,並檢附護照、居留證及委託書等相關證明文件。